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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7年11月13號,對壘兩隊分別是作客的印地安納溜馬和主場的達拉斯查帕拉爾鳥隊,場上除了醒目紅藍白三色ABA專屬用球外,兩邊籃框外圍還多了一圈眾人都十分陌生的弧線。比賽時間僅剩數秒,溜馬以116比118暫居落後,當底線發球進來時,持球的是陣中替補後衛哈克尼斯(Jerry Harkness),深知時間快不夠的他決定在離籃92英呎處孤注一擲…

起源

就像所有關於籃球場上最後一擊故事一樣,接下來時間流動一切彷彿靜滯數拍,球劃過完美拋物線順利抵達最終目的地,比賽時間也正式終了。主場觀眾瞬間陷入一片死寂,溜馬隊員蜂擁而上包圍哈克尼斯一同慶助,接著所有人走回板凳區集合準備迎接延長賽。這時現場執法裁判走過來宣佈:「比賽結束了!你們以119比118擊敗對手。」恍然大悟的哈克尼斯才驚覺:「嘿!原來這是一記三分球啊,我完全忘記這檔事呢!」這圈離籃框外圍二十幾呎的弧線創造奇蹟。

2013年6月18號,是烙印在波普維奇(Gregg Popovich)心中永難忘懷一天,他用手勢加強自己的無奈,然後吐露:「這傢伙快步跑到這裡,站穩腳步,取得平衡,因為這千萬急不得,最後他還得作完整個投籃動作。一切都在這十萬之一秒內發生,他這一輩子就是為了投進這球。」艾倫(Ray Allen)甚至不需要轉身回頭,沒有絲毫猶豫踏著後退步伐,就像高空走鋼索的人恰巧找到微妙中心,這球三分幫助熱火在總冠軍第六戰追平比賽,徹底改變NBA歷史巨輪走向。這次再也沒有人誤會計分方式,而功臣本人不只不需要旁人提醒,甚至一眼都不必瞄就曉得代表涵義。

ABA是直接造成NBA採取三分線的職業聯盟,主席麥肯(George Mikan)表示:「我們叫它是籃球場上的『全壘打』,它總能讓觀眾不禁站起來高聲歡呼。」ABA創辦人莫菲(Dennis Murphy)回憶:「三分球和我們新成立職業聯盟精神相符,有些瘋狂且和NBA正規打法存在差異。這對我們小個子球員也很有利,畢竟多數高大球員都把NBA視作優先選擇。」用盡任何辦法希望得到群眾關注,草創ABA把希望寄託在三分球上頭,但這新奇點子並非其獨特產物。

關於三分球起源主要有三種說法,一是大學教練塞格(Herman Sayger)在1933年想出一套獨特計分方式,15呎內算一分、15到25呎算兩分而25呎外算三分,不過沒有明確證據顯示塞格點子曾遭具體執行;二是另一位大學教練哈柏森(Howard Hobson)在1946年出版《科學的籃球(Scientific Basketball)》一書中,同樣提出三分球概念,並在書出版前一年得到NCAA支持曾在友誼賽中試行;最後則是FIBA國際籃協支持說法,波多黎各人梅拉多(Eddie Ríos Mellado)替當地學童創立的籃球聯盟中就設有正式三分球規則,之後更進一步擴展到其他層級聯盟。

第一個採用三分球的美國職業聯盟是1961年成立但只存活一年多的ABL,其是哈林籃球隊創史元老塞柏史坦(Abe Saperstein)心血結晶,之後也影響到後改名為CBA的東部職籃聯賽(Eastern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League)在1964年起而效尤。1967年成立的ABA雖然比上述兩個聯賽都晚,不過因為之後在1976年和NBA達成合併協議,引進三分球規則到主流職業籃球,對三分球發展史影響無庸置疑。

出身ABA老教頭也是現任《ESPN》球評的布朗(Hubie Brown)解釋:「三分球一開始對我們教練來說就像腦筋急轉彎,你一輩子都被教導一次進球就是兩分,但當ABA帶起三分球風氣後,我們只能隨著作出調適。假如你手上有位射程很遠的射手,你必須要放膽讓他出手,儘管這可能跟你過去所學衝突矛盾,三分球逼迫我們教練設計更有創意戰術,更懂得讓球員自由發揮。」

一開始當隊上射手丹皮爾(Louie Dampier)在二打一快攻時選擇急停三分,布朗暫停了練習,九個賽季後,丹皮爾轟進794記三分,但還是沒有人能夠想像到三分球革命之後將帶來多麼翻天覆地變化。

萌芽

NBA與ABA合而為一後,三分球發展並非外界所想一帆風順,球員生涯自ABA發跡的卡爾(George Karl)指出:「NBA傳統派排斥三分球,因為這是ABA帶來的產物,他們習慣把這貶低為街頭籃球,端不上檯面的東西。」不過意識型態衝突終究不敵場上實際效益,「紅衣主教」奧拜克(Red Auerbach)就是典型例子,自從柏德(Larry Bird)加入塞爾蒂克後,幾乎就很少聽見他高聲疾呼對三分球的憎惡。

過去少數聽聞教練瓊斯(K.C. Jones)提到三分球的時候,柏德開玩笑地指出就是要球員少出手三分球的時候,不過曾效力ABA的M.L.卡爾(M.L. Carr)終於忍不住提出異議,「嘿!他們可不是平白無故畫了這條三分線啊,它是拿來用的可不是為了球場美觀。」尤其,當綠衫軍陣中擁有一位堪稱史上最偉大的射手-柏德。

根據柏德本人說法,維持其一貫戲謔發言風格,透露:「說來真的很可笑,我從來沒有認真練習過三分球,我第一次花時間在上頭是1988年三分球大賽前夕,和安吉(Danny Ainge)練了幾個鐘頭,但我們可從來沒有每次練習後投個一百球三分之類的。」話雖然如此,柏德仍然觀察到三分球效用。

雖然因為時空背景出手次數有限,大鳥還是找到方法將其轉化為致命武器,他強調:「我最常把三分球作為關鍵時刻殺手鐧使用,當比分差距只有一、兩分,你可以仔細瞧瞧對手被我投進三分的反應,球員的頭沮喪地垂下,氣急敗壞的教練很快喊了暫停,一時之間比賽局勢顯得無比絕望。」

所以是什麼造成三分球使用成為戰術主流呢?柏德被問到這題時,先是搖搖頭:「天啊,這可難倒我了,我還真記不得是誰開始這個趨勢。」不過他的臉馬上亮了起來,大聲喊出腦中突然浮現答案:「啊,是派提諾(Rick Pitino)嘛!」

派提諾在1984年得到一個艱難無比的任務,拯救上季在大東部分區戰績敬陪末座的普洛威頓斯學院(Providence College),他談到當時心情表示:「我報到時隊上既沒有天賦也沒有希望,我需要一個奇招來反轉整個局勢。」第一年,派提諾祭出全場包夾策略,普洛威頓斯學院戰績突破五成。第二年,NCAA當局修訂規則,增設三分球,派提諾終於找到心中夢寐以求的奇招。

時任規則委員會總裁的牛頓(C.M. Newton)指出,和NBA狀況極為類似,NCAA教頭一開始也無法接受如此變革,高達八成表達反對意見,但牛頓仍然堅持自己理念,強調:「當時大學籃球成為單純低位對決而已,所以我希望增設三分球,可以強迫年輕長人學習更多技能,而不是只是懂得在禁區打摔角。三分球到來將拓展進攻空間,這是毫無疑問的。」

第一個查覺到這獨特優勢的派提諾,起初想法是希望球隊一場比賽至少出手15次三分外線,直到普洛威頓斯學院和蘇聯國家隊進行友誼賽後,對手一口氣嘗試27次三分出手,派提諾才驚覺原來15次是遠遠不夠的。所以當對手頂多在三分線外開火六或七次,普洛威頓斯學院卻是以35次作為目標,多數人都認為派提諾簡直就是著魔的瘋狂科學家,但球隊該季不但一股作氣殺進NCAA錦標賽最終四強,還接連爆冷擊敗第一和第二種子的強敵。

派提諾1987年接掌尼克總教練,這股風潮延續到NBA最高殿堂,紐約媒體運動頭版刊出「派提諾的寶貝(Pitino's Bombinos)」為標題,形容旗下球員彈如雨下的三分砲火,派提諾說:「一開始大家都覺得這麼打跟瘋了沒兩樣,但接下來所有人都明白三分球是有多麼大威力的武器。」雖然只待兩年就離開NBA,派提諾已經徹底改變NBA教練戰術思維,創造無限可能,趁著喬丹(Michael Jordan)轉戰棒球之際,火箭就是靠三分射手搭配傳奇中鋒歐拉朱萬(Hakeem Olajuwon)組合完成二連霸。

風行

先是熱火教頭史波斯特拉(Erik Spoelstra)2012年率領熱火奪冠後,傳了一封簡訊告訴收件者,「這筆功勞得算在你身上,我們真的做到了。」三年後,勇士助教簡崔(Alvin Gentry)在球隊封王後,希望記者向對方傳達:「告訴他,他終究是對的!我們用大家都看衰的這套方法打倒所有對手。」迪安東尼(Mike D'Antoni)是這兩個人口中的感謝對象,三分球革命在他的推動下終於締造最光輝璀璨一頁篇章。

假如說ABA是造成NBA採用三分球主因,而歐洲籃球啟發派提諾三分戰術思維,迪安東尼經歷就已經隱約預言其未來進攻哲學信仰,短暫以球員身分征戰ABA沙場,接著轉往義大利職籃發展後大放光明。接受兩邊籃球文化衝擊洗禮後,迪安東尼看出三分球革命下一階段關鍵所在,過往NBA傳統邏輯還停留在三分球應用是拉開低位單打空間,迪安東尼體認到往後擋拆戰術才是王道。尤其是規則嚴格禁止「Hand Check」和防守三秒,解放後衛進攻潛能,這時候如果再搭配三分射手佈陣,得分勢必將源源不絕而來。

萊里(Pat Riley)指出:「近代三分球革命並非自然發生,而是人為製造結果,或者更精確來說,是反覆思考後的智慧結晶。」或者更精確來說,是迪安東尼的智慧結晶,他說:「所以你該怎麼開啟後衛或長人擋拆後切入籃下的路呢?其實我最想製造的進攻機會是輕鬆上籃兩分,不過為了得到這個目的,最好作法是你必須投越多三分越好,讓對手不敢防守內縮,延伸四號是個很好的開始,但要是你的中鋒也能投三分,豈不是更好嗎?」

太陽取得巨大成功無疑震撼全聯盟,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波普維奇治下的馬刺。師承傳統派教頭L.布朗(Larry Brown),直到去年十月還告訴記者希望廢除三分線設計,波普維奇毫不掩蓋自己對此厭惡態度,他大方坦承:「我討厭三分球程度就跟L.布朗一模一樣,對我來說,這根本不叫籃球,就跟作弊沒什麼兩樣。」話雖如此,波普維奇實際作法卻截然不同。

「但是我非強調三分不可,假如不這麼做,我們麻煩就大了。」波普維奇說。當葛林(Danny Green)刷新總冠軍賽三分進球紀錄,馬刺整隊靠著和太陽系出同門的打法,拿下2014年冠軍,其實一切已經不言自明。「模仿就是最大恭維」,再也沒有比這句話,更適合形容迪安東尼的貢獻。

如今,各式各樣數據都佐證三分球已成主流的事實,三分球出手數佔比逐年攀升,從1979年的2.9%來到上季的22.2%,幾乎是整整十倍成長。去年是柯瑞(Stephen Curry)生涯第六個賽季,他一共出手646球三分,上個世代最偉大射手柏德十三年NBA生涯最多出手三個賽季相加也不過660次。攤開聯盟30隊單季三分球命中數排行榜,絕大數記錄保持者都是近幾年所締造。

換言之,當初迪安東尼口中所言,「過去三分球一直背負缺乏紀律惡名,這或許和三分球出身ABA或歐洲有關,一旦你出手一次不合理三分,或者超出一般出手數量,就會有人跳出來指責這支球隊教練失職。」現在再也沒有人有此偏見,不信的話,下次柯瑞急停後撤步三分出手破網,你能找到任何批評聲音嗎?

未來

賈奈特(Kevin Garnett)是NBA現役資歷最深球員,今年已經是加入聯盟第21個賽季,他形容柯瑞是「就像喬丹是截然不同另一個等級,這傢伙也是如此,對於籃球來說,沒有比這更美好的事了」。歷年三分球命中數球員排行上,柯瑞就搶佔三個名次,本季十場比賽下來甚至獨自一人抵過馬刺整隊三分命中數,顯然一點也沒有停歇跡象。

迪安東尼作結道:「老派教頭想法中總希望能控制一切,三分球偏偏不適用這樣哲學。當然這種情況下,他們會抵死不從,所以這是很難克服的挑戰,直到今天還是存在此抗拒心態,不過我想勇士正在掃除此過時觀念。他們覺得『原來這些球隊就只是把球帶過半場,然後任由球員自由發揮,根本沒有太多教練介入空間,這根本不是支有紀律的隊伍樣子』,感謝上帝,幸好柯爾(Steve Kerr)這樣的傢伙出現!」

不過事實真是如此嗎?有沒有可能三分球革命真的過頭了呢?西方思想家黑格爾曾指出進步過程往往跌跌撞撞,因為至少必須經歷三個階段才能找到適切平衡。舉例來說,當不只連考臣斯(DeMarcus Cousins)或戴維斯(Anthony Davis)一票新生代禁區都往三分線外發展,連像韓佛瑞斯(Kris Humphries)都硬是改練「延伸四號」,這一切是不是已經隱約閃現失控訊號呢?

堅決三分球反對論者L.布朗以下這番批評其中不無道理,他指出:「我最大憂慮是來到球場,所有小朋友都在練投三分,而我實在看不到年輕一輩球員整體球技因此有所提升。」萊里儘管接受史波斯特拉擁抱三分小球的決定,私底下還是認為過度強調三分外線的結果,就是失去過往籃球拚戰奮鬥的草根精神,球員寧可站在三分線外孤注一擲,也不願到禁區紮紮實實地搶下兩分。

1994年,NBA希望透過增加進攻流暢度來提升球賽可看性,於是選擇將三分線內縮,最終因為種種因素在1997年宣告實驗失敗,當時柯爾還是公牛二連霸成員之一,他觀察到:「爵士和我們是目前聯盟裡命中率最高隊伍,但同時也是三分球出手數最少兩支球隊,這對我來說代表我們確實執行進攻戰術且尋求最佳出手機會,反觀其他隊伍則是過了半場就想投三分。」進攻戰術呆板這點在將近二十年後,在這命中三分似乎顯得再簡單也不過的時代,也有人跳出來提出類似觀點。

「球員不再頻頻作空切,無球跑動越來越少,我們都用同一套戰術來製造空檔。每支球隊都打擋拆,後衛成功突破後,側邊對手就必須思考是否放外線空檔過來補防,或者擋拆兩位防守者都選擇阻止後衛突破,那麼就是負責單擋長人後退出手外線,這真的很無聊很沒創意。」波普維奇抱怨道。

也許最令人捏把冷汗的還是火箭總管莫瑞(Daryl Morey)帶起進階數據流派,這幾年下定決心探討三分球應用極限,發展聯盟附屬的毒蛇隊曾找來史密斯(Nevada Smith),此人座右銘是「假如我們每波進攻都可以找到三分出手機會,我們大概很樂意這麼做,我告訴你,未來一定有場比賽,我們三分出手來到60次左右。」毒蛇隊上季單場三分出手平均數為37次,但這還不是發展聯盟之冠,因為國王旗下的大角羊隊決定請來小阿森諾特(David Arseneault Jr.),出身創造單場獨得138分泰勒(Jack Taylor)傳奇的格林內爾學院,小阿森諾特讓球隊平均一場比賽出手令人瞠目咋舌的47記三分!

結果呢?毒蛇隊和大角羊隊都與季後賽擦身而過,而上季締造NBA三分球出手數紀錄的火箭,因為糟糕開局炒掉教頭麥克海爾(Kevin McHale)。當然這絕不代表應該走回頭路,開始捨棄三分球運用,不過這波三分球革命至今,確實逐漸出現值得反省跡象。假如說過往視三分球為毒蛇猛獸的守舊派堅決反對態度是可笑的,那麼全然擁抱三分忽視其他籃球基礎同樣是荒謬無比的作法。

這場35年革命開啟現今三分球時代,球場兩邊籃框外圍約23呎弧線,早已是籃球比賽中不可或缺的元素。大衛終於找到擊倒巨人的方法,三分球就是他手中的彈弓與石子,只是當大衛成為另一個巨人時,誰又是處於劣勢的下一個大衛呢?歷史齒輪仍在運轉,而我們將見證下一刻變化,不論是好是壞。

原文刊登於美國職籃雜誌2015年12月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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