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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球員的喬丹(Michael Jordan)無疑是大家再熟悉而不過,但身為商人的喬丹同樣值得鎂光燈焦點。日前首度登上《富比士雜誌》資產上看十億美金富豪排行榜, 再次讓人們見識到雖然早已高掛球鞋許多年,這個名字還是有如印鈔機的代名詞一樣,持續不斷地製造滾滾而來的營收,究竟這是怎麼辦到的呢?一切都得從一句經典的廣告台詞「變得就像麥克一樣(Be Like Mike)」說起…

Be Like Mike

美國知名運動飲料品牌《開特力(Gatorade)》前一陣子大肆慶祝發行五十周年,藉著今年NBA明星賽轉播時段,重新將昔日膾炙人口的「變得就像麥克一樣」經典廣告登上電視,同時這支約莫一分多鐘的影音片段也被放上《YouTube》,至今僅經過一個多月時間,就累積了令人瞠目結舌的三百多萬點閱次數。

由母企業《桂格(Quaker Oats)》於1965年創立的飲料品牌,《開特力》始終無法解決一項根本行銷難題,他們找不到有效方法說服廣大消費者,為何運動前後要選擇這新推出所謂的運動飲料,而不是過往所熟知且幾乎不須花錢的白開水。1991年首次手擁金盃、站上世界之巔,喬丹聲勢來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境界,和《開特力》簽下十年一千三五十萬美金的代言合約。

當時承攬廣告業務的行銷公司臨時捨棄原先計畫,只剩七十二小時準備時間的情況下,必須想出全新提案來向《開特力》高層提案報告。創意總監匹茲澤爾(Bernie Pitzel)意外在陪小兒子看卡通時找到靈感,當時兩人正一起收看迪士尼動畫《叢林奇譚》,劇中有一段配樂叫《我想變得像你一樣(I Wanna Be Like You)》,他心想道:「我知道有成千上萬人希望像喬丹一樣。」

礙於歌曲授權金問題,匹茲澤爾選用另一首帶有非洲風的曲子,自己重新填詞:「有時候我夢到自己就像他一樣,他就是我。你一定要來見識看看我變成什麼模樣,我又動又跳就像麥克一樣。」他解釋說:「有時候他太像是神了,所以我們試著讓他更真人化,這樣人們才比較容易接受,所以台詞才會稱他是麥克。」

「變得就像麥克一樣」如此簡單,甚至有些讓人摸不著頭緒的一句台詞,像麥克也就是像喬丹究竟是哪種模樣呢?又或者《開特力》有何魔力,可以把我們變成「變得就像麥克一樣」呢?廣告中其實對此隻字未提,只搭配上一幕又一幕喬丹飛天遁地、無所不能的場上英姿,因為我們內心深處都知道為什麼自己想「變得就像麥克一樣」。

時間同樣是今年NBA明星賽週末,《Jordan Brand》於紐約舉行一連串紀念喬丹首款代言球鞋發行三十周年。展覽空間特別保留一區籃球半場,三邊由高科技投影幕構成,地板會彈出指示引導體驗者到正確位置,前方和左右則會自動換上對應背景,重現喬丹1982年對喬治城大學的致勝一投,還有1998年對猶他爵士的封神一擊,「就像麥克一樣」。

距離喬丹上一次披掛上陣已經十多年過去,但代言球鞋還是年年推陳出新,絲毫不受影響。根據《富比士雜誌》2015年最新統計結果,獨立於《NIKE》外的《Jordan Brand》美國銷售量較去年同期成長了17%,來到二十六億美金,兩者在本土籃球鞋市場的合計市佔率為95.5%,幾乎完全壟斷這塊營收大餅。

《富比士雜誌》引用市場觀察家說法,表示:「《NIKE》成功將《Jordan Brand》,由純粹籃球相關改造為時尚生活的品牌,因此很自然帶進更多潛在顧客。」此外,掌握球鞋收藏者的心態也是關鍵,《Jordan Brand》有高達一半款式是復古鞋款,儘管一再更新,卻堅持限量作法,設法讓需求永遠高於供給,價格居高不下。

Air Jordan

名導演史派克.李(Spike Lee)曾在一支《Jordan Brand》廣告中,化身自己過往喜劇作品《穩操勝券(She's Gotta Have It)》中的角色,以詼諧幽默方式反覆質問喬丹,究竟什麼才是他成為宇宙最強球員的關鍵。他如連珠炮一般地說:「是灌籃嗎?是髮型嗎?是鞋子嗎?是比一般更長的短褲嗎?是鞋子吧?還是短襪呢?」

儘管喬丹一再回應這些都不是答案,史派克李卻以極盡誇張的姿態強調:「那一定就是鞋子了(It's Gotta Be The Shoes)!」,就如同「變得就像麥克一樣」那股令人難以抗拒的莫名魅力一樣,幫助品牌取得空前巨大的商業成功,一口氣打入美國大眾文化。《NIKE》告訴消費者:「我們創造了一雙革命性鞋款,不幸的是NBA不准它出現在賽場上,幸運的是,他們並不能阻止你去買一雙來穿。」

廣為流傳的故事告訴我們,時任聯盟總裁的史騰(David Stern)認為,紅黑配色的喬丹一代違反統一服裝規定,假如再知法犯法的話,將面臨一場五千美金的罰款。就是從這一刻開始,喬丹代言鞋款成為《NIKE》的金雞母,人們不惜偷搶拐騙,甚至採取謀殺方式,只為獲得一雙最新推出的球鞋。不久前,就在2014年12月,休士頓當地才動員五十名警力到一處賣場,處理為爭奪喬丹復古鞋款而發生的暴動事件。

很多人不曉得的是,當初喬丹簽約《NIKE》前,本人其實從來沒有體驗過該品牌的鞋款,大學時代腳上穿的是擁有厄文(Julius Erving)、柏德(Larry Bird)和魔術強森(Magic Johnson)作代言的《Converse》,還曾公開承認自己更喜歡競爭品牌《adidas》。《NIKE》之所以最終得到「飛人」青睞,從此飛黃騰達,得歸功於一位曾在拉斯維加斯賭場輸到一貧如洗、且創辦人奈特(Phil Knight)聲稱具有義大利黑手黨氣息的撲克牌賭客-瓦可諾(Sonny Vaccaro)。

瓦可諾或許是位糟糕拙劣的撲克牌賭客,卻是一位極具籃球相關背景的專家,為全美第一個創辦全國高中籃球明星慈善公益賽的先驅,透過此方式結識許許多多大學籃球名帥。他1979年向奈特提議,何不花錢贊助大學球隊鞋子,讓球員成為公司的活廣告呢?過往幾乎統治大學籃壇的《Converse》,通通都是學校自費購買,瓦可諾此舉徹底改變美國運動產業的歷史。

當然奈特和瓦可諾都心知肚明,真正藍海市場是在職業化的NBA,儘管《Converse》有厄文、柏德和魔術強森在手,卻不懂得好好掌握這一副好牌,從來沒有想到代言鞋款的概念,他們清楚自己需要的是找到一位強力代言人,接著再依據他的形象塑造獨一無二的款式,那麼很有機會可以鯉躍龍門。

在此以前,只有網球明星擁有代言鞋款,人們對於籃球這種團隊運動,是否可以誕生個人特色夠強的單一球星,始終抱持懷疑態度。1988年當時,《NIKE》還有其他選擇,像是狀元歐拉朱萬(Hakeem Olajuwon)、風格極強的巴克利(Charles Barkley),或者一般預估普羅大眾較容易接受的白人潛力明星史塔克頓(John Stockton)。部分《NIKE》內部人士也建議,或許應該分散風險,把預算分配到四個人身上,承擔可能競價輸給《adidas》或《Reebok》的潛在後果。

這時瓦可諾獨排眾議,表明:「我們應該把所有資源都投在這北卡來的小夥子身上。」與會人士反問:「假如你這麼確定,你敢用自己的工作當擔保嗎?」他乾脆地應道:「當然!」這一紙包含喬丹本人收入占比的球鞋代言合約於焉誕生,事後有人訪問瓦可諾為什麼當初這麼斬釘截鐵,得到的回覆是:「我也希望自己可以給你答案,但我就只是直覺上認定就是他了。」

曾經在拉斯維加斯賭場差點輸光身家,也許這一次瓦可諾總算時來運轉了?又或者他的直覺果真異乎常人?好幾年後離開《NIKE》,名字帶有義大利發音味道的瓦可諾轉戰《adidas》,替公司帶進一位叫布萊恩(Kobe Bryant)的高中跳級生。再經過幾年,《adidas》在其建議下,贊助了聖文森—聖瑪莉高中(St. Vincent-St. Mary High School)籃球隊,隊上有個稚氣未脫的小子叫做詹姆士(LeBron James),是瓦可諾口中史上最強的高中生。

F. A. M. E.

毫無疑問,喬丹和《Jordan Brand》彼此是「魚幫水,水幫魚」相得益彰的最好例證,但前者至今每年還是從後者手中,賺進大筆大筆鈔票,關鍵在於雙方合約底下極為罕見,甚至可說是史無前例的附加條款,在經紀人佛克(David Falk)堅持之下,喬丹有權直接自銷售收入中進行抽成。

《富比士雜誌》估計,這讓他就算已經引退多年,還是有接近一億美金的年收入,不但是退役運動員中之最,也只比現役運動員排行榜冠軍拳王梅威瑟(Floyd Mayweather)少。其他現役籃球明星像是詹姆士、布萊恩或杜蘭(Kevin Durant)的年收入,各自為六千四百六十萬、四千九百五十萬和五千四百萬美金。

「Air Jordan」這人人朗朗上口的產品名稱也是佛克的得意傑作,原先《NIKE》代表對於球鞋名稱命名,始終拿不定主意。直接取名為《Michael Jordan》似乎顯得太過平凡,於是佛克從《NIKE》新研發的慢跑鞋氣墊技術「Air Sole」獲得啟發,「我只花了兩分鐘,就想出了Air Jordan這名字來。」他事後如此聲稱,喬丹則笑稱:「我想這是他想出的第一個好點子,也是最後一個了。」

律師出身的佛克原效力於戴爾(Donald Dell)主導的事務所,當初因為老闆和喬丹大學恩師史密斯(Dean Smith)為舊識,得到這隻金雞母後,他展現自己出類拔萃的談判斡旋手腕與行銷公關技巧,成功將客戶的觸角伸入各式各樣的領域。男性內褲、古龍水、早餐麥片或美式速食的廣告上,通通都可以看到喬丹的身影。就連動畫電影《怪物奇兵(Space Jam)》,都是由佛克擔任舉足輕重的執行製作人。

新聞報導更指出,當喬丹第一次退休,轉往棒壇發展,後來於1995年3月回歸NBA,短短不到兩週時間,主要贊助商的股票就上揚了近38億美金。佛克不但憑藉和喬丹建立的關係,出來成立縮寫為英文名氣的「FAME(Falk Associates Management Enterprises)」經紀公司,還一度被評選為在NBA影響力僅次於總裁史騰。

1996年夏天,包含喬丹、莫寧(Alonzo Mourning)、穆湯博(Dikembe Mutombo)、霍華(Juwan Howard)和安德森(Kenny Anderson)等人在內,佛克短短六天時間,一共談成價值三億三千五百萬美金的合約。喬丹告訴記者:「有很多人不喜歡佛克,但他手頭上的工作無疑是自己最擅長的。」有人更直言:「喬丹簡直就是佛克在某處實驗室所創造出來的商業怪獸。」

喬丹是這麼形容自己的經紀人:「他所做的事情就是,想辦法惹毛所有跟自己談判的對象,因為在此之前他已經搞懂你的背後目的和切入角度為何,佛克是個傲慢自大、任性為我的談判者,他是你會想要找來代表自己談判的最好選擇。」正是佛克在喬丹職業生涯後期大膽改變規則,要求贊助廠商提供的合約年限,必須在十年以上,這直接促成為什麼後者年收入至今仍名列前茅。

1996年夏天,佛克某種程度上製造了「第二個喬丹」,證明自己的成就絕非偶然,幫助《Reebok》帶來一位身高僅6呎的後衛,來自喬治城大學的艾佛森(Allen Iverson)。日前傳出艾佛森破產的新聞,其中有一段引人注目的備註解釋道,《Reebok》替其設立一筆三千萬美金的信託基金,但直到2030年才有辦法開始提領,不消多說相信應該不難看出,是誰替「答案」留下這麼一條最後生路。

「蜂」潮

喬丹之所以能在《富比士雜誌》的十億富豪排行榜上有名,很重要的一點必須歸功於旗下持有的夏洛特黃蜂隊。他去年上半年將持股比例,由原本80%增加到89.5%。接著就發生兩件震撼NBA經濟的大事,一是微軟前執行長鮑莫爾(Steve Ballmer)砸二十億美金買下洛杉磯快艇,二是聯盟簽下年均多達二十六億七千萬的轉播權利金合約。

對比當初自前老闆強森(Bob Johnson)手中收購的價碼兩億七千五百萬美金,一般預估黃蜂目前市值約為七億兩千五百萬美金,對於喬丹而言無疑是一項獲利極高的絕妙投資。不容忽略的是,2014年釋出的《富比士雜誌》NBA球隊估價報告指出,球隊當時不論在當地收視率和收視族群人數上,通通在聯盟三十隊敬陪末座,今年卻有多達33%成長,這點必須要歸功於喬丹所推動的黃蜂改名計畫。

原先的夏洛特黃蜂搬家至紐奧良後,於2013年正式改名為鵜鶘,這也讓夏洛特當地人萌生正名黃蜂的念頭。喬丹幾經考量後決定從善如流,宣布投下外界預估約為三百到五百萬的資金,全面將山貓改造為過往廣受鄉親愛戴的黃蜂。過往曾在華盛頓巫師遭到重挫,又遭逢球隊於縮水球季僅繳出七勝的奇恥大辱,喬丹最終證明確實有自己一套的商業眼光。

假如攤開夏洛特黃蜂管理階層名單,有兩個名字立刻會讓熟知喬丹的內部人士面出會心一笑。擔任第二把交椅的副主席波克(Curtis Polk)不是別人,正是當初和佛克在FAME期間最為倚重的助手之一,上述提及的《怪物奇兵》電影或是1996年天價自由球員合約,波克都是其中的靈魂人物,如今他也成為喬丹經營球隊的得力愛將。

懷特菲爾德(Fred Whitfield)則是另一名值得關注的人物,是喬丹打從高中時代就認識的密友,具備法律學位的前者在後者的幫助下進入了FAME,之後更加入《Jordan Brand》,接觸運動行銷這一塊領域。主場得到《時代華納(Time Warner)》的冠名贊助,和與《福斯體育台(Fox Sports)》簽下當地轉播合約,是其目前任內的兩項最大貢獻。

這股「蜂」潮或許在場上發展並不如喬丹所預期的如此順利,史帝芬森(Lance Stephenson)簽約目前來看簡直是災難一場,主力華克(Kemba Walker)和傑佛森(Al Jefferson)受到傷勢困擾,球隊現在雖排在東區第八的位置,領先後面三支球隊的勝差加起來竟不過四場而已,競爭激烈程度可見一斑,但黃蜂確實已擺脫過往山貓給人「萬年弱隊」或「聯盟笑柄」的形象。

2015年初,喬丹在接受《夏洛特商務報(Charlotte Business Journal)》的年度商業人士獎致詞時淚崩,該報根據四大評比:獲利表現、個人特質、管理技巧和對夏洛特當地的貢獻,評選其為年度商業人士獎得主。身為球員的喬丹無疑是大家再熟悉而不過,但身為商人的喬丹同樣值得鎂光燈焦點。

范德堡大學一名教授指出:「我想黃蜂現在的確有個有為的領導人,商業界的喬丹既幸運也很有一套,不過相信我們都早在其球員時代,就知道他是這樣一號人物了。」十億之路走來,喬丹證明自己不單是史上最偉大的籃球員,也有資格被稱為史上最吸金的運動員。

原文刊登於美國職籃雜誌2015年4月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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